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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法官先进事迹搬上银幕 电影《知心法官》开机
作者:薛勇秀  发布时间:2015-07-20 10:30:28 打印 字号: | |
  7月15日上午,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的先进事迹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在东山县开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会长王兴东以及福建省委宣传部、漳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开机仪式。仪式由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倪寿明主持。

  《知心法官》是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为原型创作的。黄志丽长期扎根在审判一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她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认真履职,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数千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撤销改判,无一件申诉信访,无一件投诉举报,成为群众信赖的好法官,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知心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华派影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摄制。影片以涉台民事审判工作为主线,结合海峡两岸司法合作交流的大背景,通过几个生动而具体的案件,艺术地还原了“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同志的感人故事,生动地描绘了人民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辛勤探索和不懈追求。

  景汉朝强调, 作为最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电影的宣传教化作用和其感染力往往是不可估量的。周强院长对法院影视创作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批示要进一步繁荣法院题材影视创作,让广大观众能够通过影视艺术更多了解人民法院和审判工作。人民法院要丰富宣传方式,开辟更多平台,创作出更多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影视作品,以生动的艺术形象宣传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让我们法官的影响力传播开来,让属于这个伟大时代的法治精神传播开来。

  陈冬强调,拍摄电影《知心法官》就是要通过电影作品人性化、艺术化的手法,积极回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展现新时期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新形象。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法院和漳州市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电影《知心法官》成为一部兼具时代性、思想性、观赏性的艺术精品。

  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漳州市委书陈家东分别致辞。(摄影:刘荫花 潘成功)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影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