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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题材影视剧本征集启事
作者:影视中心  发布时间:2014-06-26 09:18:2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繁荣法院题材影视创作,让广大观众更多了解人民法院和审判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原创电影、电视剧本。

  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截止。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以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法庭审判工作为主要描写对象,主题思想是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记录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作品立意深刻、构思新颖、故事性强,人物形象丰满、生动。

  3.电影剧本字数不少于35000字,分场戏应不少于100场。电视剧本不少于25集,每集字数不少于15000字,每集分场戏应不少于25场。

  4.电影剧本要求符合庭审类型片特点。电视剧本风格不限,可以是主旋律正剧,也可以是诙谐幽默轻喜剧。

  三、提交格式

  1.剧本正文前要依次标注:剧本名称、编剧姓名及简介、联系方式、主要人物表、故事梗概(2000字内)。

  2.不接受纸质投递,请统一使用word文档提交,稿件发至zgfyszx@sina.com 。

  四、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电影、电视剧本分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获奖者名单将于评选完毕后及时在有关媒体发布,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相关说明

  1.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出版、未投拍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获奖证书、奖金的权利。

  2.获奖作品署名权和著作权由作者保留,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并有权授予第三方拍摄制作、发行和播放。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4.联系人:吴川,电话67550755;李扬,电话67550701。

  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 

  2014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影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