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法院题材影视创作,让广大观众更多了解人民法院和审判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原创电影、电视剧本。
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截止。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以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法庭审判工作为主要描写对象,主题思想是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记录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作品立意深刻、构思新颖、故事性强,人物形象丰满、生动。
3.电影剧本字数不少于35000字,分场戏应不少于100场。电视剧本不少于25集,每集字数不少于15000字,每集分场戏应不少于25场。
4.电影剧本要求符合庭审类型片特点。电视剧本风格不限,可以是主旋律正剧,也可以是诙谐幽默轻喜剧。
三、提交格式
1.剧本正文前要依次标注:剧本名称、编剧姓名及简介、联系方式、主要人物表、故事梗概(2000字内)。
2.不接受纸质投递,请统一使用word文档提交,稿件发至zgfyszx@sina.com 。
四、奖项设置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电影、电视剧本分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获奖者名单将于评选完毕后及时在有关媒体发布,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相关说明
1.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出版、未投拍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获奖证书、奖金的权利。
2.获奖作品署名权和著作权由作者保留,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并有权授予第三方拍摄制作、发行和播放。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4.联系人:吴川,电话67550755;李扬,电话67550701。
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
2014年6月24日